帶貨主播合同屬于勞動合同嗎?
帶貨主播合同屬于勞動合同嗎?
- xiaoqiao 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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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屬于勞動關系。主播與公司簽訂直播合作協(xié)議,因合作公司沒有對網絡主播實施具有人身隸屬性的勞動管理行為,其基于合作協(xié)議獲得的直播收入亦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具有經濟從屬性的勞動報酬,不符合勞動關系人身從屬性和經濟從屬性的法律特征。
2個月前 - leng960618 評論
1、一般不屬于勞動合同?!吨鞑ソ浖o協(xié)議》系雙方就開展演藝活動、提供經紀服務等民事活動的權利義務約定,并非勞動權利義務的約定,不符合勞動關系的特征。
2、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二、主播簽署的電子合同有效嗎
1、主播具有民事行為能力,自愿簽訂電子合同,并且電子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和公序良俗的,電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個月前
已關閉回復。